文章阐述了关于德昌服务区一货车司机猝死,以及德昌高速服务区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而需要为此事负责的主要是这位司机的用人单位,由于这位司机是在工作期间去世的,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向司机的家属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2、由于疫情管控的原因,吉林省松原市的一条高速公路被封闭,很多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无法下来,所以他们就滞留在了那条高速公路上面的一个服务区里面。
3、首先要确定此事故中,货车有没有事故责任。其次要看货主与司机之间订立的什么合同,如果就是单纯的承运合同,货主则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司机在按雇主的要求运输货物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雇主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5、但有这么一群人,被困在高速上,被遗忘在生活外,他们就是货车司机。让货车司机群体进入大众视野:一名货车司机因疫情管控,不能下高速,停留在吉林松原王府服务区内,疑似20多天没进食,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就算司机在服务区关闭前一天才到的,但司机不一定是才出门几天,他很有可能已经来回送货了几个地方,所以他出来有20天是有可能的。那这么多天,吃住(空调)行(油费)对司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让货车司机群体进入大众视野:一名货车司机因疫情管控,不能下高速,停留在吉林松原王府服务区内,疑似20多天没进食,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一条生命,不是因***而死,又是因***而死。
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已经确定司机的确死亡,但死因跟传闻截然不同,改名司机是因为突发疾病而死亡,并不是被困20多天不吃不喝而死亡。
就在2022年3月30日的时候,一位大货车司机在服务区突然死亡,网上疯传这位司机是由于被困20多天被饿死的,但是媒体记者在经过了解以后发现其实并不存在司机被饿死的情况。那位司机之所以突然死亡,是因为身患疾病。
月2日,吉林一货车司机死在高速公路上的消息引发关注。有新闻说司机被困在高速服务区20多天,基本没吃东西,死于饥饿。但调查后得知,确实有部分货车司机死亡,但不是因为饥饿,而是突发疾病,网上说饿死的是谣言。
1、法律分析:首先应搞清楚死亡原因,再来确定是否承当责任由谁承当责任。如果是工作岗位上或者因为工作过度劳累猝死的,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不属于工作期间、非工作原因导致猝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2、如果大货车司机出车途中意外死亡是因为车主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那么车主有责任。例如,如果车主没有提供安全的车辆或没有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导致车辆出现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司机的死亡。
3、法律分析: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主观:雇司机出了事故,司机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活动的,由雇主负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5、法律分析:突发疾病导致人身死亡的,若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不属于工伤的,属于不可抗力,不承担责任。
但有这么一群人,被困在高速上,被遗忘在生活外,他们就是货车司机。让货车司机群体进入大众视野:一名货车司机因疫情管控,不能下高速,停留在吉林松原王府服务区内,疑似20多天没进食,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就在2022年3月30日的时候,一位大货车司机在服务区突然死亡,网上疯传这位司机是由于被困20多天被饿死的,但是媒体记者在经过了解以后发现其实并不存在司机被饿死的情况。那位司机之所以突然死亡,是因为身患疾病。
因此这位离世的司机大哥虽说是有潜在的职业病,但不致死。他的死很有可能在服务区关闭后,不能及时买到足够的水和够饱腹的食物,以及晚上方便受寒后,得了“低温症”没能及时得到处理后去世的。
所以有人猜测这个司机死亡的原因是由于在服务区吃不到饭菜所以被饿死的。但是这种猜测很快就被目击者所否定了,据目击者讲,他们在高速路上停滞的时间其实并没有二三十天,实际的情况是他们只在那里停留了几天的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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